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2024第三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探讨气候领域投融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策略和途径,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案。
会议期间,新华网就气候投融资领域的进展情况及成效专访了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碳中和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谭显春。
新华网:自气候投融资试点开展以来,相关投融资工作总体进展如何?有哪些突出的特点、亮点?
谭显春:气候投融资是为促进金融部门对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系统性响应,推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创新举措。目前,气候投融资工作已经形成了以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双碳”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为导向,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模式创新和地方实践为路径的总体布局。
2022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综合考虑申报地方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国23地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试点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呈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统筹谋划,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试点地方立足“双碳”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将试点任务作为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其中有13个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十四五”总体规划,占比56.5%;有17个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占比73.9%。通过统筹计划和超前布局,试点地方在工作机制、标准体系、产融对接、创新示范等关键环节发力,推动实现经济、气候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地方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创新路径,推动降碳减污深度融合。试点地方积极贯彻协同发展理念,以试点为抓手,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降碳减污协同治理模式。像湖南省湘潭市、河南省信阳市等地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减排路径创新,打造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水环境治理以及固废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标杆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四川省天府新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等地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创新环境权益、建立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库;北京市通州区、重庆市两江新区等地强化降碳减污约束机制,以气候投融资为引导将温室气体管控要求统筹融入环境治理全过程,助力降碳减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三是多方发力,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格局。试点地方强化高位推动,成立试点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定期调度试点进展,强化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建立有利于试点开展的协同体系。强化责任分工,结合本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建立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推进试点稳妥有序进行。强化政策协调,相继出台若干配套政策,将气候投融资与地方经济、金融、产业、环保等领域政策相协调,推动地方政策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形成系统性响应。
四是双轮驱动,服务国家稳经济大盘。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主动对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报送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优惠金融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6月底,试点地方储备近2000个气候友好型项目,2万亿元。与此同时,探索形成了涉及资金近若干先进案例,并受到各方广泛关注。
五是积极探索,打造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试点地方结合本地资源条件、工作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地方特色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地将试点工作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有效对接,推进碳市场与资本、传统金融市场的有机结合;河北省保定市等地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全面评估在建“两高一低”项目能效水平;辽宁省阜新市、山西省长治市等地推动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高质量推进清洁能源、生态修复、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陕西省西咸新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地从政策体系、市场机制、产品服务、技术支持、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发力,形成气候投融资新体系和新业态。北京市密云区、福建省三明市等地结合生态资源、林业资源探索设立碳汇专项基金,开发碳金融支持工具,实现气候投融资工具的多元化等等。
新华网:从推进试点的实践来看,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需要在哪些领域进行关键性突破?目前有哪些难点,需要哪些配套政策支持?
谭显春:从整体上看,气候投融资试点需要在如何有效引导、动员和激励资金支持实现“双碳”目标和任务方面进行关键性突破。具体而言,主要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困难,需要加强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一是工作进度不一。部分试点地方仍存在任务梳理不够清晰、工作进展较慢的情况,仍需下大力气、花大功夫综合研判、统筹推进,互学互鉴,创造开展好、落实好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更好更快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二是工作特色有待加强。部分试点地方尚未形成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示范案例,仍需加强工作谋划、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统筹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试点目标任务,实施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发展路径和模式,为试点高质量建设树立鲜明旗帜、打造特色名片。
三是工作创新力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地方气候投融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有待丰富、激励机制有待加强,符合本地市场需求的气候投融资产品和工具创新较少。部分试点地方相关工作存在“新瓶装旧酒”的现象,结合本地发展需求的自主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气候投融资基础能力有待加强。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气候投融资项目有效分析管理能力不足,难以发挥当前积累的数据、技术、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对试点工作的支撑作用,仍需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展气候投融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调动和利用效率,提升气候投融资基础能力。
新华网:对进一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有哪些建议?
谭显春:建议一是加强部门协调推进。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能源、环境、产业等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联系、沟通、调度机制,定期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协调。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气候投融资专项政策激励,提高气候投融资绩效考核指标权重。
建议二,加大试点工作指导力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试点工作交流沟通,对试点地方工作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继续按季度调度试点地方工作进展,持续跟踪评价试点地方各项任务实施效果。强化对困难任务的工作指导和纠偏,密切跟踪亮点工作,及时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建议三,组织开展首次试点成效评估工作。组织各试点地方尽快按照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估工作。
建议四,打造气候投融资“政银企”对接平台。指导试点地方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标准和评价指标,参考入库标准规范建库,因地制宜培育气候友好型项目,提高气候适应项目培育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入库项目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支持范围,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供更加充足、有效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建议五,加强模式和工具创新。支持试点地方加强气候投融资产品和模式创新,开发与气候效益相挂钩的金融产品。鼓励采用政府和市场合作的模式,推动气候投融资专项基金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政银企”风险共担等机制。
建议六,强化能力建设和交流合作。支持试点地方建立专业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鼓励建立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强化气候投融资专题培训,及时梳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凝练最佳案例和有效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试点阶段性成果在国内外的宣传推广。积极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投融资和产业国际合作。
新华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已于近期发布,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谭显春: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从三个维度进行设计:一是从整体贡献维度,评估试点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贡献;二是从落实重点任务维度,评估气候投融资业务发展、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共性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三是从鼓励特色创新维度,评估试点地方的特色创新情况。相应地,提出了区域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5类一级评价指标,并按照突出重点、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21项二级指标。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将更好地引导气候投融资地方实践与顶层设计形成良性互动,发挥评估工作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引导推动作用,推动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基础更扎实、落实更深入、成果更有效。